新一轮集采启动 进口药更好开了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日前,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工作启动。从整体来看,新一轮集采设定了“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四大原则,尊重临床是此次集采的一大亮点。

新一轮集采明确竞争充分的药品才会被纳入,由此限定2024年采购金额小于1亿元的品种不纳入。此外,通过谈判新进入医保且仍在协议期内的品种、专利侵权风险高的品种均不纳入集采,这些都是为了保护行业创新的积极性。
竞争过程中,防止恶意竞争也很重要。从之前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部分企业低价抢占市场,出现了一定药品质量问题。因此,新一轮集采新规强调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
第十轮集采保留了企业报价如果超过最低报价的1.8倍可能被熔断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希望企业基于成本理性报价,但现实中却出现了有企业出于一些原因“卷”出“地板价”,这也导致单一以最低价为锚点出现问题,即最低价直接决定最高价。新一轮集采会设立新的锚点,推动药企间良性竞争。此外,对于每个品种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将要求其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解释,发布“低价声明”,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集采新规中,还特别提到投标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受托生产企业应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投标药品应通过上市前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这里重点针对的是低价中标药企的生产经验和对生产线的合规性审查。如果没有相应生产经验或生产线2年内被处罚过,都无缘集采。并且,药企中标后,药监部门还将对药品生产中的原辅料、生产工艺等变更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这不仅给希望通过低价抢占市场、委托他人生产药品的小药企带来了巨大压力,也降低了中标药品质量的偏差。与促进创新药的举措一致,监管部门还希望通过真实世界研究来明确药品的疗效,从而达到全链条监管药品质量的目标。
尊重临床是此轮集采的一大核心。新规强调了临床风险高的品种不纳入、按临床来区分不同品种、可按照具体品牌报量和根据临床需求下调报量。临床风险高主要指向重点管理的抗菌药、容错率低的药物、不良反应多的药物,这些药品需在临床监控下使用。同时,对主要成分相同但使用装置、临床使用场景或作用时效等不完全相同的药物,区分为不同品种集采。
新规最大的改变是允许不再按照通用名报量,而是可以用品牌名报量,这会给未来市场格局带来一定变化。由于之前只按照通用名报量,小药企通过低价就能抢走大部分市场。现在按照品牌名报量,有利于在现有市场已具备规模的药企,小药企希望通过集采翻身的可能性大降。特别是对那些委托他人生产药品的B证企业,集采可能不再是其快速扩张的捷径。
当然,按照品牌名报量也有助于患者降低更换药品带来的风险,提高治疗的依从性。此前,按照通用名报量,患者原先的用药习惯或被直接打断,更换其他品牌的药品会导致患者去其他渠道购药,医生对病人进行健康管理的能力也随之下降。而新规将降低患者更换药品的概率,也有助于药企稳定预期,其保住原有市场份额的可能性大增。这轮集采优化规则后,原研药只要愿意在合理区间内降价就能纳入,因为不再按照最低价的1.8倍中标,降价幅度应不会像上一轮那样大。至于在医院能否开具,主要看原研药是否入选。
新规还明确了需求量减少,或因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等需求量不稳定的药品,可由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后下调报量。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保服务时使用的药品耗材,不纳入集采报量和使用监测范围。这两点有助于医疗机构更好地根据临床需求确定自身用量。
总体来看,集采新规给市场带来了一定利好,表明集采将不再寻求以价格来颠覆临床供给,而是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推动药价持续下降。由于竞争充分的要求排除了诸多药品的纳入,未来非集采药品如何设定医保支付价仍值得关注。对医疗机构和患者来说,集采新规有助于稳定临床预期,提高药品供给的可持续性和自主性。
医药集采是什么意思
医药集采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等7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集合需求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 实现了药价的大幅“降低”。 “4+7”主要内容是以扩围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用药总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勾,以量换价。 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严格要求药品集采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理顺渠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使医药集采达到既符合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又符合实际,达到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 集中采购相当于一次“大团购”,把全国的用量集合成一个大采购包并承诺采购量;中标药企的销量能够得到保证,药企只需要做好药品的生产供应,省去了公关、销售等中间环节的投入,因此有了比较大的降价空间,有的药品降价甚至可以达到90%以上。 按目前的态势看,集采改革呈现全面推进之势。 药品集采不仅将从试点推广到全国,而且政府集中采购的医药目录也将会越来越多,这将显著的改善居民看病成本,同时这也不可避免会对医药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具体说说医药集采的情况1、中药和西药分开看;仿制药和创新药分开看;2、国家重点针对的是仿制药的不合理盈利模式开刀。 以国内某知名药企为例,花了几千万,做了一个药,很快一年的利润超过10个亿,还连续多年呈现增长趋势,而这个买单的人是谁呢?医保局、患者。 国家怎么可能允许。 这些企业已经从当初的进口替代的贡献者变成了寄生虫。 因此国家是重点要集采的,一场集采下来,基本上可以降价80%以上,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整个社会效率大幅度提升。 3、国家对于创新药还是鼓励的。 好像还没有看到国家要对创新药进行下手吧。 鼓励创新,当然必须是真正的创新,这是整个社会前进的动力源泉。 能够在海外完成市场拓展,被全球市场患者认可的创新药,肯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医药集采是利好还是利空
医药集采是利好。 医药集采,即医药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这一政策主要目的是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同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从患者角度来看,医药集采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通过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得到大幅度降低,特别是一些高价药和进口药,这使得更多患者能够用得起必需药品。 例如,某些抗癌药物在集采后价格大幅下降,让更多癌症患者得以接受治疗。 此外,集采还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从生产到患者手中的成本,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负担。 对于医疗机构和整个医药行业而言,医药集采同样具有正面效应。 医疗机构通过参与集采,可以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减少因药品短缺而造成的医疗服务中断。 同时,集采促进了医药行业内的优胜劣汰,鼓励制药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药品质量,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例如,一些具有创新能力和规模优势的制药企业在集采中脱颖而出,而一些生产低效、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则面临市场淘汰。 综上所述,医药集采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以及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展现了其利好的一面。 当然,任何政策都有其两面性,医药集采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和整个社会的医疗卫生事业。
集采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药品集采)
药品集采是国家组织多个医疗机构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药品。以下是关于药品集采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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