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分批取消住房限售 二套房首付降至20%
中新网成都7月21日电 (记者 刘忠俊)7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7条具体举措,涵盖供应质量提升、需求满足、存量盘活及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旨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云雾中成都一处正在建设中的住宅小区。(资料图)记者 刘忠俊摄
分批取消住房限售 支持居民换房
为更好满足居民换房需求,成都将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也将取消转让限制。不过,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及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减轻购房与居住改善压力
新政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可贷额度。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年龄上限调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最短时长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缴存资金存储时间限制,可自由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个人支付部分可据实提取,有力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多区发放购房补贴 探索入学便利政策
鼓励各区(市)县因地制宜推广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优化延续房地产支持政策。同时,加力开展“安家成都”房产促消费活动,多区在重大节庆节点联动商务、文旅领域常态化开展线下房产促消费活动,其他区域则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推介,并打造市级线上房产超市,拓展住房消费新渠道。
在教育配套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学龄儿童直接监护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经申请,可在房屋所在地区(市)县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入学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新政在提升供应质量、推进存量盘活等方面也有诸多举措,如完善“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科学开展规划评估、提高商办运营质效等。
据悉,本通知自2025年7月2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完)
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降至20%
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多地提高贷款额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至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以及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首套放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上升至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 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 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从3月1日起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 晋中规定,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南宁则明确,当地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 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 2022年前两个月,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团队认为,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 各地大概率会进一步有实质性放松政策出台,包括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调整认房认贷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也包括加快保障房建设、放松预售金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端政策。
一周内6城放松楼市调控:限售、限购、限贷等短期措施退出
二三线城市政策松绑的全面性正不断扩大。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近一周时间已有6个城市放松楼市调控政策,包括浙江衢州、河北秦皇岛、甘肃兰州、四川绵阳、浙江丽水、浙江台州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从近期各地政策放松情况看,各地放松的积极性在增加。 同时,政策放松的全面性也在不断扩大,从此前很多城市放松首付比例即三成改两成以外,现在各类放松的内容都很多,限购等政策也陆续放松,限售等内容也有松绑或取消的动作,应该说政策放松进入比较全面的阶段。
一周内6城放松楼市调控
以浙江衢州为例,今年4月1日,浙江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使得衢州成为全国首个限购、限售均取消的城市。
按照《通知》,非衢州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这也意味着,非衢州户籍家庭可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 而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也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优化区域限售方面,《通知》指出,《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衢州作为三四线城市,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市场一直低温运行,当前市场调整压力仍在,据中指数据监测,2022年一季度,衢州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降幅超七成。
紧接着,4月2日,澎湃新闻获悉,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发布的《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限购和限贷等内容上。 根据2017年秦皇岛政策,外来人口购房需要1年社保,同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 据此可以认为,此次秦皇岛废除了限购政策,也对贷款首付政策进行了放松。
此外,4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区域限购以及放宽限售条件。 其中提到,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与此同时,4月以来,四川绵阳、浙江丽水以及浙江台州均分别出台公积金购房新策。
多城取消或放松限购及限售政策
上述6个城市只是今年以来楼市政策松绑中的一个缩影。 分类来看,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是此轮楼市松绑的一大突破点。
今年3月1日,郑州打响放开限购第一枪。 3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业内人士指出,该规定实际上就是取消了限购的规定,即老年人投靠家庭可以新购一套住房,这是无条件的,增加了此类家庭的可购房套数。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之后,福州、哈尔滨、青岛即墨、衢州、秦皇岛等地也纷纷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限售、限购、限贷等是调控的短期行为。 当楼市热了,限制性措施就要启动或强化(比如限售从3年调到5年);反之,限制性措施就要弱化或退出。 当下,各地楼市下滑明显,已经影响到了全链条的正常循环,从卖地、开工、到销售,到竣工,都受到较大冲击,行业良性循环不畅。 在保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部分城市退出限制性措施是必然的。
其认为,限售和限购调整,在促进住房消费、合理需求,促进行业良性循环的语境下,有更强的合理性,限制性措施进入新一轮“退出潮”。
多城相继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
除了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今年以来,多地相继下调二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 同策研究院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者支付压力,激活各地购房需求,进而带动市场成交的回升。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至少已有7城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包括广西北海、福建福州、江西南昌、广西南宁、山西晋中、甘肃兰州、河北唐山等。
其中,广西北海为今年首个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城市。 1月12日,广西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
随后,福州市跟进下调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1月2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江西南昌于2月13日宣布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广西南宁宣布,从3月1日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
晋中亦规定,自3月1日起,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3月4日,河北唐山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同时,也降低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按照新规,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甘肃兰州在4月5日宣布,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 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根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4月5日,超65个城市出台楼市松绑政策,政策松绑内容主要涉及到放松限购,取消、放松限售,降首付比例,降房贷利率,公积金贷款优惠,购房补贴,房企资金支持。
同策研究院认为,郑州、哈尔滨等城市出台的放松限购、限售等政策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市场快速回温,未来更多的大中城市,可能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出台更多实质调控放松的政策。 从市场端来看,目前整个市场购房需求低迷,主要是由于调控政策下市场依然持续下行及购房者对于房企债务违约导致项目违约的恐惧心理。 尽管政策频出,但开发商、金融机构和购房者的信心尚未恢复,因此房企投资意愿不强,银行房贷相对谨慎,购房者观望情绪也在上升,尤其是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短期内市场可能依然维持下行趋势。
同策研究院报告显示,从不同能级市场来看,经济发达、人口吸附力强的高能级城市市场需求支撑更足,对政策利好的反应也更快。 一线城市可能下半年率先回温,二线及部分强三线城市,可能受到一线城市带动逐渐回温,而大部分三四线城市,预计依然保持市场下行,低位盘整的状态。
成都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5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优化购房条件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通知》明确,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 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在优化住房交易条件方面,《通知》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 在成都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此外,《通知》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新政权威解读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域如何认定?
答: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如何认定?
答:依托成都市网络理政办、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结合户籍信息、出生信息由系统进行判定,系统无法判定的可通过申请人提供户口、出生证明等材料予以认定。
四、是否所有新购买住房都是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答:不是。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进行转让。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满3年也不得转让,也不得进行合同备案变更。
人才公寓、重大产业化项目配套住房、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的限售年限不变。
五、居民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通过审核后,是否申请通过1套即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对房源权属等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平台房源库管理、公示。 房源入库后,居民信息自动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门,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六、新市民、青年人如何申请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
答: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通过平台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八、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如何监管?
答:居民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阅知《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签订《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承诺出租房屋5年内不上市交易且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等内容。 因法院判决、继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转让的,该套住房仍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直至5年期满。
九、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出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如何处理?
答:出租人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对出租房屋和通过出租房屋获得资格购买的房屋进行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直至出租人整改后方可解除。
十、公积金政策有什么优化?
答: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 此外,双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
十一、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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