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知博客
陈超律师,辽宁鞍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常年的律师实务工作中,在重大刑事案件、企业重组、不良资产处置、清收、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先后为鞍山钢铁集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青岛瑞峰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自2014年6月成立辽宁鞍大律师事务所以来,组建的鞍大律师团队,积极探索以团队形式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可在较短时间内消化大量的法律服务工作,避免长期以来律师强调个体工作,无法短时间内为服务对象提供大量法律服务的弊端。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评为2018-20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